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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人气值的由来 (1 / 5)

“我就问你,我是一个艺人不?”

“是...”

“我虽然没有大火过,但是至少也是有点知名度的吧?”

“对...”

“那我作为艺人,签约进公司,合情合理吧?”

“额...”

“谁规定了,公司老板就不能是公司艺人了?”

魏莱振振有词的质问着系统,将它问的说不出话来了。

很多艺人开工作室或者公司,本就会将自己的经纪约签给自己,毕竟这样才方便运作嘛。

现在魏莱开了一家音乐公司,想要将自己的合同签给自己,也合情合理啊!

【未来前线音乐】在申请创立的时候,经营范围可是选择了非常多。

音乐品牌、音乐制作发行、音乐企划宣传、艺人经纪、演唱会筹办、母带/词曲版权经营、数字音乐平台、演艺培训学校、产品整合营销等只要是和音乐沾边的,魏莱都选上了。

所以,未来前线签下自己,是非常合理的事情嘛!

这话,就算是系统都没办法反驳。

但是,和魏莱相处了这么些天了,系统也算是知道魏莱是个什么样的人了,它坚决的说道:“你可以签约到公司里。”

“可是你产生的人气值,不能够拿来给自己兑换歌曲,只能算是公司营收!”

“因为你的身份中,公司老板的身份判定大于公司艺人,所以公司老板才是你的主职!”

“按照系统规定,老板是不能够兑换歌曲自己唱的,这样会偏离公司发展的宗旨!”

其实,系统硬要限制魏莱兑换歌曲自己唱,也有他的道理。

如果系统不限制的话,大部分获得这个系统的人,估计都是想着兑换出歌来自己唱,以自己成为大明星的发展道路为主,不会太在意公司经营方面。

毕竟能有机会自己做大明星,赚大钱爽歪歪,金钱和名气加身,已经很满足了!

而且对一个普通人来说,做个明星赚几个亿已经绝对够用了好吧!

开公司,签一堆艺人,为他们的演艺道路殚精竭虑的去规划,这么累人的事情,又何必呢!

反正不管怎么做,赚到的钱都是一辈子花不完的。

开个只为自己负责的公司,然后成为乐坛大歌手,就是最适合,最爽的事情了。

而如果宿主抱着这样的想法,那肯定是不可能完成系统要求的,建立一个世界最顶尖的音乐公司,制霸娱乐业的任务!

最多也就只能制霸娱乐圈而已。

这一字之差,可就是天差地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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