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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进入迷雾森林(4) (1 / 3)

樱樱工作时分了神。

她在网页上快速搜索着“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暴力倾向”,改来改去又替换了词语,“辨别”“分辨”“判别”“看出”“分别”。可是搜来搜去,全都是一些很泛的无用之文。事例倒是很多,说一些与某一个人度过了半生、才发现他其实有暴力倾向之类的危言耸听。

什么是有用之文?比如这一篇讲到的五种方法。

1.观察他情绪失控时的做法,如果当一个人情绪失控时,有破坏欲望,比如摔东西,弄坏物品,锤强,甚至伤害某人,这正是他缺乏控制力的表现。――难道樱樱要故意惹他情绪失控吗?

2.注意他的三观,例如对方是否赞同这样的理论:“为了达到目的,使用任何手段都是可以的”“暴力是解决问题很好的手段”。如果对方表现出来“是”的倾向,则其很有可能会隐藏有暴力倾向。――樱樱摇摇头。不可能的吧。还记得小亮最初在地铁上明辨是非,把她从那个中年大叔身边拉开。像受过良好家教的人,他凡事避免冲突。可是,他也尾随过她。这算是不择手段吗?

3.观察对方的成长环境。心理学研究表明,80%的罪犯在其成长期间,都受到过暴力的对待,或接触过暴力的思想。――这又要上哪里去了解呢?

4.小心诱导性人格。有些心理会诱导出暴力倾向。例如:控制欲和占有欲过强(暴力的前奏)。――没有吧,至少现在没有觉得。

5.相信你的直觉――呵呵,樱樱关闭了这个页面。

相信直觉,像很多影视剧里出现过的情节:心惊肉跳地等着被加害,然后拼命地逃啊逃啊……

樱樱不甘心,下午闲下来,又给文韵发消息,问她“如果家暴报警的话,会有什么处罚吗?”

文韵回答她,“反家庭暴力法了解一下?”又补了信息,“是帮别人问还是你自己问?你没事吧?”

樱樱赶紧告诉她,“没事儿。但是,你们律师可以查警察局的档案吗,比如报案记录?”

“当然不行了,需要跟案件相关。”文韵回复得可快了,“你一定是有什么事吧?想查什么?想查家暴的报警记录?”

文韵实在是太缜密了。这么两个问题就能大概猜到樱樱想做什么。樱樱连忙打消她的疑虑,“不是,不是,就是跟同事聊天,想起来咨询一下大律师呗。我当然知道不能啦。”

“OK。有什么事情可以先联系我。”

樱樱翻看着反家庭暴力法,原来,家庭暴力根据情节轻重,依次是会有刑法级别的,治安处罚条例级别的和反家庭暴力法级别的处罚/处置。

治安处罚也不过是15日以下拘留,200元以下罚款。而家庭暴力情节较轻,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。将来法院审理这类家暴案件,可以利用出警记录、告诫书、伤害鉴定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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