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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一十一章 醉鬼 (1 / 4)

捡尸体,这并不是在战场上的词语,也不是在梦魇乐园游戏中的专属词语。

捡尸体,指的是,在许多酒吧中,一些喝得烂醉了的女人,倒在酒吧里或街道上,醉得如同尸体一样不省人事,一些不怀好意的男人,会将醉酒的女人带回家伙旅馆发生关系。

捡尸体是一种违法且非常不道德的行为。

于博书从来不去酒吧,即便在公司时,有同时,甚至上司邀请,他也不会去酒吧,作为一个宅男,他讨厌那种人太多,而且太嘈杂的环境,即便有朋友同事请他喝酒,也不过是在小饭馆里,要上两瓶啤酒,一人一瓶,喝完就算了的程度。

他对自己的酒量十分清楚,因为平常不喜欢喝酒,所以酒量非常差,白酒也许三两,就会让他晕头转向,只能扶墙走了,再多,他就成尸体了。

去酒吧里喝酒,谁都难免因为环境的影响而喝多的,如果自己去酒吧喝多了变成尸体,那就糟糕透顶了,毕竟酒吧里非常复杂,谁也不知道变成尸体后会不会被人捡走,也不会知道捡走自己的,是男人还是女人。

在从梦魇乐园回来后,好好的休息了一天,虽然想通了一些事情后,心情轻松了许多,但于博书并没有再次回到梦魇乐园,他并非不想与白甜甜一起,只是,在周六时,白甜甜就会来了,他想在这几天里,难得的好好渡过自己仅剩的单身日子。

在白甜甜租的梦魇乐园的房子里时,他就发现,因为单身太久,他有些不适应和人同居一屋之内了。

他并没有总在家呆着,宅多了,偶尔也会出门转转,至少去超市买点零食和饮料,以及补充点家里的生活用品。

当他从超市提着有五公斤左右的袋子,走在回答的路上时,他遇到了一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如同尸体般的女人。

大冷天的,那女人居然还穿着裙子,腿上是单薄的黑色丝袜,这简直就是找死的穿着。

在梦魇乐园中,不知道见过多少的尸体的于博书,自然不会害怕一具尸体,他自己都杀过不少人了,如果有军人或有经验的警察,一定能在遇到他时,从他身上察觉到那种杀过人的特有的感觉,这也是他不喜欢出门太多的原因,毕竟梦魇乐园的事情,就算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,但自己怎么杀人的,自然也无法说清了。

作为具有公德心的人,他赶紧提着自己买的东西,小跑向那个趴着不动的女人身边。

刚接近那女人,一股浓烈的酒精味,就熏得不喜欢喝酒的于博书忍不住向后仰了。

一般而言,喝过酒的人,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,身上散发的酒味透过皮肤传出时,会因为身体中的杂质,和经过肠道细菌的加工,散发出来的酒精味中,会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臭味,这比单纯的酒精味还要臭,这也是为什么喝醉酒的人会让人讨厌的一个原因。新八一中文网首发 x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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