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百文斋文学网>其他小说>疑云迷踪>第4章 流浪猫案之四

第4章 流浪猫案之四 (1 / 3)

阿梅说,那天晚上,他们夫妻两个确实打了架,这是他们生活日常,两天一小架,三天一大架。

那天晚上,张大毛坐在桌前喝酒,他每天晚饭总是要喝两口的。

一喝多了就搞事情,说她炒的回锅肉将将肉都炒烂了,又说她炖的汤清汤寡水的,比猪食还难吃。

这个男人,由一开始的骂骂咧咧,到最后总是要动起手来。

阿梅说她已经习惯了,他闹一闹等酒劲上来也就消停了。

闹了半天觉得没有什么意思,回到房间里倒头就睡。

这张大毛一般睡着了,除非天塌下来,否则是不会醒的,更别说半夜下楼去剁个猫啊什么的。

刘行又问了问在房间里头写作业的张大毛的7岁的儿子。

小家伙挺精神的,也很健谈。

他跟阿梅说的几乎没有什么出入,说他爹一般喝多了就睡,雷都打不醒的那一种。

但他爹的生物钟忒好,不管喝多少,每天凌晨四点半的时候,准时就醒了。

他要去开着家里的小货车去郊区的屠宰场拿猪肉去,赶在菜场6点半的早市。

后来,刘行又单独和张大毛聊了聊。

张大毛此时正在床上补觉,被叫起来还有点懵。

刘行以为张大毛得是有多浑的一个人,没想到,他却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主。

在警察的面前,跟老鼠见了猫似的,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
他说,他虽然是一个屠夫,但对猫有一种特殊的敬畏之感,传说中有九条命的家伙,他惹不起,更别说要拿刀去剁了。

说这话的时候还被自己个吓得抖了两回。

他说,当天凌晨四点多的时候,他出门在楼下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,仔细一看一地的无头猫,倒给他吓够呛。

他作出一副深深的叹息状“也不晓得是哪个缺德的家伙,这么可爱的小动物也下得去手,真是造孽得很。”

对于有人看到张大毛在小区里拿着刀撵流浪猫的事情,张大毛不太自然一笑。

“警官,虽然小动物是值得可怜,但它们有的时候真的可恨。前年年根前,我串了好几串香肠挂在窗户前,结果全被这些流浪猫给糟践了,你说我气不气,那可是好几百块钱的东西。我拿着刀追它们,也没有真的动手,只是吓唬吓唬它们而已。”

虽然说张大毛只有自己家里人作证,但经过分析,刘行还是觉得张大毛作案的可能性非常之小。

就算他有可能去宰了那些猫,但他与王丽雅还有张明素不相识,也没有必要跑到人家家里头去杀人。

当然,张大毛的嫌疑也不能排除,这么多年的办案经验,表面上的判断往往会与实际偏差很远。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