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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四章 招架不住 (1 / 4)

刘浪这么一说,所有人都不乐意了。

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?

等于让出自家门的控制权,以及绝对利益。

这谁愿意啊?

旁边的乔仁龙更是百思不得其解,刘浪现在所说的这些,根本就没和他说过,他还以为刘浪只是要组建一个商盟,用来对抗欧阳家和孙家,最后再反其道而行之,吞掉叶家。

但没想到刘浪直接狮子大开口,要人家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。

这……这跟卖身有什么区别?

甚至于站在一边的叶长青也有些觉得刘浪疯掉了,他以前剥削这帮小家族的时候都没有刘浪这么狮子大开口,要这么多股份,不是贪不贪的问题了,而是打人家脸的问题。

现在好了,肯定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合作。

“刘先生,51的股份你也敢要?”

“这也太过分了吧,这不是明抢吗?”

“我第一个不同意。”

“我也不同意。”

一个接一个,纷纷开始反对刘浪刚才的提议,可反对有什么用呢?这个局本来就是刘浪凑起来的,他们要是真有那个骨气就不会来了。

见这些人都反驳的差不多了,刘浪这才站出来说“诸位可以不同意,也可以现在就走人,”

“呵,刘浪你欺人太甚,真当我们找不到下家吗?”

被刘浪刺激了一下之后,当下就有人转身就走,然而在那人要走的时候,刘浪却突然开口道“现在走的以后可就别回来了,我在这里向没走的诸位承诺,这51的股份我拿到之后绝对不会再二次收费,也绝对不会售卖给别人,同时我们可以签订协议,诸位的财团将和浪子集团签订共存亡的协议,只要浪子集团不倒,只要我刘浪还有一口气在,你们的家族就不会破产。”

刘浪这话说的是难听了一点,但很直白,更直白的还在后面,因为其中有一些人已经开始考虑了。

他们都很清楚,这51的股份说白了就是保护费,跟以前叶家像他们收取的一样,只是情况不同的是浪子集团,也就是说刘浪给予他们的保障会更好一些。

以前的保护费交了也就交了,想要下文?想都别想,无论是叶家,还是其他的大家族,都只能保他们一时安危,但现在刘浪肯和他们签署共存亡的协议,这就等于把他们所有的资源全都和浪子集团绑定在一块儿。

说的不好听点着甚至具有法律效应,协议同时受法律约束,是摆在明面上的保护费。

可如果这个时候就当头答应的话,那未免也显得太不要气节了,毕竟刚刚这一个两个还都在说刘浪欺人太甚。

如果转眼便签了这个协议的话,那这是脸恐怕都丢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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