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题 (1 / 3)

那确实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子,只是心肠太狠了。狠到明明说好了要一起去落雁城,一起去卖羊肉,可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了。

怎么就那么干脆的去了呢,怎么能什么都不在乎呢,真是一个狠心的女人啊。就这么狠心到让他一个人在这孤零零的人世间活着,再也看不到她的容颜,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,再也感受不到她的温度与心跳。

“老板,这肉和骨头多少钱一两?”安妄欢看着还在发呆,揪着羊毛的李大叔,轻出声提醒问道。她还要回去做饭呢,家里还有个小孩在等着呢。

“肉十文钱一两,肋骨四文钱一两。”这个年头一般都是肉比骨头贵,除了那些大户,人家会买些骨头回去熬汤。一般小门小户的,顶多奢侈点买回肉,那些骨头对他们来说也长不了多少味道,还不如买点肉回去吃吃呢。

“麻烦给我切一斤排骨,半斤肉。”安妄欢眨巴眨巴眼睛,这个时代的一斤是十六两,相当于后世的一斤半还多一两。因此所谓的半斤八两,其实它们的重量是相等的。

“小公子的这个口音听着像是京城那边来的,莫不是您就是安玉的小少爷吧?”李大叔定定的看了一下安妄欢的眼睛,随后回过神来,调侃般的说道。他其实是认识安妄欢的,安家的这个小公子,自她来到落雁城之后,这落雁城就没歇息过。他的那个小师妹最羡慕的就是安家的女孩,听说安家这一代的大小姐就是在落雁城附近失踪的。而最近落雁城又冒出来一位安家的小少爷,李大叔按照曾经的经验,一眼就看穿了安妄欢的女扮男装。

现在的女孩难道都喜欢女扮男装了吗?他那调皮的小师妹是的,如今这位安家大小姐又是的。

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看穿了的安妄欢正在等着李大叔切肉呢。看着李大叔手起刀落,分毫不差的切出了半斤肉,都有些手痒的,想鼓鼓掌了。不愧是常年干这个的,熟能生巧熟能生巧啊。

只是……这位李大叔手上的老茧,可不是,一般卖猪肉的人手上有的那种。李大叔的手被保养的很好,骨节分明,看起来就不像是会拿着杀猪刀剁肉的那种。反倒是像……像什么呢?安欢也说不清楚。只是她现在很明确的知道一件事,她的直觉这一次并没有错,这位李大叔绝对有问题。

是逃难或者躲谁,又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到这里的,安妄欢是太清楚。但是这位李大叔刚刚一瞬间通过她看像什么人,那眼神孤独而又死寂,就像是偏执的像完成什么愿望一般的留在了这里。

“李大叔果然慧眼识珠,听您这口音,也不像这落雁城的人,反倒是有些像江南那边的,怎么想到来这儿呢。”南方的人的口调有些偏软,说话起来温温和和的,听着就很舒服。即使是李大叔,这样看起来面容有些恐怖的中年汉子,在说起话的时候,也是有一种儒生的感觉。

“嘿,这不是之前这里打仗吗,我想着过来精忠报国一下,结果没想到刚过来不久,这仗就打完了。我寻思着,老家那边也没人,就在这儿开了个小摊,卖点羊肉猪肉什么的。真别说这落雁城的羊肉啊,就是比我们那的好。”李大叔的这套话已经说过千百遍了,每次有人问起他的时候,都是这个借口。说到了现在,连他自己都有些相信当初是因为这个原因来到这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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