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娃记(14) (1 / 3)

建福参军以后的第一个月,阿锦就收到了他的来信。

正如阿锦所猜测的一样,建福去了部队仍然很艰苦很累,每天劳动,下地,训练。

虽然他在信里并没有喊苦喊累,但是阿锦看到信纸上有泪痕,就知道他肯定是想家又哭过了。

说到底只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孩子而已。

阿锦给他回了一封信,信里又塞了五块钱。在部队里打点关系,吃饭,都需要用钱,阿锦怕他吃不饱。

其实织布厂的工作也很简单,每天定时定点,工作就是织布,工作量也很大,并不比在大队里干农活轻松。

一个月的工资能拿到三十块钱左右,比大队里要多。

而阿锦的踏实能干也获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评,领导也对她很看好。

阿锦25岁那年,李大麦从城里回来了。

他骑着自行车,在织布厂门口等阿锦,下班的工人们看的羡慕极了。

李大麦眼睛紧盯着门口,生怕错过阿锦的身影。算算时间,他们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过了。

他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忐忑,生怕阿锦认不出他来。

阿锦出了大门,就见门口的妇女们一阵骚动,她顺着众人眼神看过去,就见李大麦一身干净的工装,骑着自行车在门口等他。

这幅场景,让阿锦联想到了现代小说里的“霸道总裁”。

李大麦看到阿锦出来,眼神一亮。

她比小时候更好看了,没有了风吹雨打的农活,她的皮肤变白了很多,眼神依然坚定有力,即便穿着织布厂的工装也不能压下她的半分气质。

李大麦只觉得胸膛里的心脏狂跳,他把车子放在一边,连忙迎上去“招娣!”

阿锦看着他也笑了,自然的握着他的手“大麦哥,你怎么来了?”

李大麦看着阿锦牵着他的手,脸红了“我想你了。”

阿锦又问他“这是你买的自行车?”

李大麦连忙摇头“不是我买的。是,是我自己组装的。”

阿锦拿眼神询问他,李大麦看着眼前的人,只觉得心都化了。解释道

“我和师傅学的修电器,修车,城里的人有不要的零件我就便宜买回来修修,攒了一辆车。”

说完又连忙和阿锦说道“你放心,咱俩结婚时,我给你买新的!”

阿锦也不害羞,笑的更开心了“我看这个就挺好的,不用新的了。”

李大麦却异常坚决“不行,一定要买新的!”

阿锦见状也不强求,拉着他道“走吧,我们去公社买点菜回家,等建运和建满放学,我们一起做饭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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