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百文斋文学网>其他小说>元璞随笔>第四卷:浅谈周易 比卦(坤下坎上)

第四卷:浅谈周易 比卦(坤下坎上) (1 / 2)

比,吉;原筮,元永贞,无咎;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《彖》曰:比,吉也。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“原筮,元永贞,无咎”,以刚中也。“不宁方来”,上下应也。“后夫凶”,其道穷也。

解译:比,相亲相辅,择善依附。原,退察其本源。筮,分析辨别,决定可否。元,九五居尊为元。

九五阳刚居尊位,至中至正,上下有五个阴爻顺从而辅助之,当然吉利。但哪些阴爻可以亲附,九五要经过考察占筮才能作出决策。九五虽为五阴之主,恐受阴息长之威逼,须永远保持贞正,才能无咎。

当民不安宁之时,必从君以求安宁,当君有不安宁的时候,必会通过得民众而自我保护,如此上下相应,则来者自会安宁。

上六傲慢无礼,在其它四个阴爻比附九五之后才前来归顺,而九五却不接受,因而为众所孤立,凶而走上末路。
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万国、亲诸侯。

解译:地上有水,水性润下,亲润入地。先王观此亲比之象,受启发,在既有天下后,封建万国,亲附诸侯,故能常王天下。
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;有孚盈否,终来有它,吉。
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解译:孚,信实。缶,盛酒的器物。初六居比之初,与九五非其应,欲亲附九五则需诚信充盈于内,如同装满美酒的瓦缸一样,如此才可以无咎,最终甚至会得到意外的好处。

六二,比之自内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解译:六二柔顺中正,上应九五,若能秉中正之德,贞固自守,以待上之下求不失自我,必获吉祥。

六三,比之匪人。
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。

解译:六三不中不正,阴柔无应,所要亲近之人,都不是应当亲近之人,怎能不令人伤心?

六*四,外比之,贞吉。

《象》曰: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
解译:六*四柔顺,主动向上比附九五之贤,若能贞正自守,必获吉祥。

九五,显比;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《象》曰:显比之吉,为中正也。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。

解译:“王用三驱,失前禽”,天子狩猎,只从三面驱赶禽兽,往前方逃的,就放归它。九五阳刚中正,高居尊位,其下之群阴皆来亲近比附,而其亦光明正大中平不偏与人亲比,顺其自然,来者不拒,去者不追。乡邑之人亦深知君王仁德之意,而不加警戒,上下向亲比,故可获吉祥。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