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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金兰之义无相忘(二十三) (1 / 3)

乌刚道:“不得而知,刀剑本无罪,有罪的是拥有它的人。@@,大哥要真走上那一步,可教你我兄弟难处之极了。”

慕莲理笑道:“乌小子果然厉害,你想劝我,却绕了个大弯。”

乌刚恍然惊醒,笑道:“哎哟!没有没有,只是说着就扯偏了,反正是闲聊,婆婆可还有故事?”

慕莲理的脸蛋被火光一照,红扑扑地,她想了一想道:“有一年我在欲界,忘了哪个天界,见证了这样一桩奇事:有一个将军膝下有个可爱的女儿,已经成年,与另一少年两心相爱。这将军看不惯另一座大城的人,早已恶心在喉,他有一把刀,举刀一挥,便可将这座大城的百姓尽皆屠杀。偏生他深爱的妻子是个最最善良之人,每次见他恶从心起,便力劝他打消这个念头。这一年他妻子死了,临死前交代女儿这个任务,女儿也是个善良之人,代替母亲劝止父亲打消这个念头不止一回,有一次将军又恶从心起,他想:‘这一次无论如何我也不听女儿的了,那座城的人早已让我不爽,屠了他们我心中才得以舒服。’他将屠城的日期选在女儿结婚那一天,不想这个消息还是被女儿知道,女儿与将来的丈夫商议道:‘结婚那一天我会把父亲的刀偷出来,丢入神庙山的神火之中融化,我一口气跑不到神火池,你在半山等我,我到半山时已经没有力气,你要接力跑上山去毁刀。’那小伙子也是个善良之人,又有亲戚在那座城中。便决定与将来的妻子一起做下这件善事。可是这里有个风俗。要是结婚之人赶不上时间结婚。便会被认为伤风败俗,要被沉塘。两人都准备在丢刀之后跳崖自尽。这一天新郎在半山腰等他的新娘,果见他妻子抱了那把刀背了一个包袱一步步爬上来,他接过那把刀,又背了妻子往山上爬去,到了山上,拜了神庙中的神仙,便将刀丢入神火中融化了。然后走到最高崖处,穿上新娘带来的婚服双双跳下,听得丝竹鼓乐鞭炮声声,睁眼看原来到了婚礼的现场,两人如在梦中,原来庙中的神仙为他们所感动,在他们跳下时将他们送到了婚礼现场。而那个将军此时正在为找那把刀而恼怒异常,怎么也没想到是自己女儿毁了他作恶的刀。”

三人听到最后都鼓掌起来,好女最是喜欢,问道:“慕婆婆。你说的这个故事可好听了,那个小伙子愿意为了将来的妻子而死。真正是感人。”

四人又说了一会故事,天已大亮,乌刚站起朝石后看去,“呜”的一声破空响起,一箭射到,他探手抓住,折为两断。见那四个魔兵仍守在那儿。

乌刚一跃出了大石,昌亚也跃起而出,两人向那四个魔兵走去。那四个魔人有一个是箭手,两个是刀手,一个长钩手。那箭手手法伶俐,一口气将箭射完,都被乌昌两人接住,昌亚于暗器一道也极熟悉,到最后一枝箭接了,反手甩出,只听一个刀手闷哼一声,胸口的血喷涌而出,那刀手看也不看自己的伤势,提刀跃上三丈,劈了下来。昌亚在他胸口一剑穿过,一闪而开,那刀手仍然恍若不觉,横刀又劈了过来,昌亚大怒,正待提剑刺他,见他终因失血过多,那一刀还未劈到就软倒在地。他见了打一个寒噤,这个魔兵果真是没有感觉的,要不是乌刚提醒在前以及自己武功比他高出十倍不止,只怕早已与他同归于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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